一、
继承遗产按照什么顺序继承
继承遗产按照的顺序继承是在继承遗产时,如果被继承人留有遗嘱,那么就按遗嘱所规定的来继承,不涉及到顺序问题。如果没有留有遗嘱,就按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有一定的顺序。
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和范围,如下:
(资料图)
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
第二顺位的法定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才会考虑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
遗产继承需要什么材料
当事人进行遗嘱继承一般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被继承人与继承的身份关系证明,以及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3.遗产所有权证明;
4.如果有遗嘱提供遗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三、
遗产继承纠纷怎么处理
1.自行协商
找法网提醒您,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也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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